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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再更新 11类项目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4-02-05 14:31:21

  2024年2月5日,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兰州市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新增11类项目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豁免范围。

  据介绍,自2023年以来,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要求,2023年9月,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推动出台了《兰州市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着眼公益项目和民生诉求,在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免于办理”和“无需办理”两种情形,对19类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机制,有效精简了项目规划审批内容,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免办即享”的营商环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园内公益性设施、部分道路及管线工程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快速建设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巩固既有成果,释放改革动能。坚持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把巩固拓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机制作为重要举措抓紧抓实,立足强省会所需和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在总结评估第一批豁免清单实施情况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求新求实,一方面,在第一批“免于办理”10类项目的基础上,对法律允许、风险可控、监管有效的7类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着力通过“免于办理”硬举措,切实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服务提标、审批提效。另一方面,聚焦减负松绑,厘清事权“无需办”。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项目建设实际,进一步厘清自然资源管理事权和权责边界,在第一批“无需办理”9类项目的基础上,明确商业建筑内部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业态调整或者互换等4类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通过审批豁免,有效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咨询和材料准备负担,加速项目落地。

  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分“免于办理”和“无需办理”两种情形,共涉及11类项目:一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项目7类。主要为利用既有商业、办公、社区闲置用房设置文化、养老等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电梯等小型项目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因抢险救灾、应急防控等急需临时先行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及其临时用水、用电、用气工程;既有建筑或已批在建建筑按消防要求增设消防设施;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对厂房内部进行分隔;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因消防、人防、电力、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增设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配电室、水泵室、消控室、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地下车库施工图深化时对机动车停车位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等;二是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项目4类。主要为商业建筑内部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业态调整或者互换;用于绿化种植的构筑物;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成品简易岗亭、道闸系统、人行出入口;新设或者更新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

  对社会关注的两批清单共豁免的30类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后,如何进行监管等问题,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回答了提问:一是保障项目安全可行。在研究起草豁免项目清单时,坚持以公益事业和民生诉求为导向,纳入豁免清单项目应遵循《民法典》,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对空间布局、项目选址、技术指标的规定,满足卫生防疫、生态环保、城市管理、消防安全、建筑结构、交通出行等有关要求;二是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项目建设不得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项目建设中如存在造成周围环境或设施损害与破坏,使国家、组织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等行为的,建设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对豁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和实施评估,指导项目单位按要求实施建设,管线工程竣工后纳入“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备案,从豁免实施、竣工备案、投入使用等全过程实施监管。发挥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作用,建设项目涉及相邻关系的以社区自治方式协调处理。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表示,下一步,将坚持跟踪问效,以“免批不免责”的自觉,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豁免清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查漏补缺,强化建章立制,切实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