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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检察:检察监督+追赃挽损 做实“空壳公司”治理

发布时间:2024-04-17 10:08:06

检察监督+追赃挽损

做实“空壳公司”治理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企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发现涉案关联企业中有外地4家下游受票企业属于“空壳公司”,且涉嫌刑事犯罪,遂启动追加起诉程序将有关犯罪主体提起公诉,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实现了较好的司法办案效果。

  经查,下游企业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从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详尽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核实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而注册公司,以注销、转让、变更公司法人、公司名称等方式,使经营公司属于非正常状态,并在短时间内开具了大量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骗取国家税款,致使国家税款损失。经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合力追回损失200余万元。

  此案的办理,不仅有力震慑了犯罪,也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空壳公司”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玉门市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更实举措、更优履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玉门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