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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法院:调解 执行同步到位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4-04-23 11:14:48

  4月18日,玉门镇法庭成功调解并当场督促履行完毕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到审执一盘棋理念中,从“案结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

  2024年3月,被告马某将原告丁某所有的大棚棚后护坡背土无故推铲,致大棚无法正常使用。该矛盾经派出所、村委会、调委会多次处理均未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尽快恢复大棚棚后背土的原貌。4月16日,被告马某无故未到庭,该案并未就此作缺席审理,考虑到这样处理会对后期执行带来一定难度,4月18日,办案人员深入现场了解涉案情况,并邀请村委会书记到场。经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雇佣挖掘机恢复大棚原状,即刻动工,历时一个半小时,大棚恢复原状,纠纷彻底平息。

  “这个事情村委会和调委会已经进行了多次调解,但是两个人都犟得很,谁都不让谁。而且矛盾发生在大棚示范园区,很多人都在观望,这个事情的解决对他们有着直接的影响,他们也不敢随意妄为了!”村委会张书记开心地说道。

  调解、执行同步推进,既加强了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保障合法权益,又简化了办案程序,避免了案件走入强制执行程序,减轻群众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来源:玉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