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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蓝”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发布时间:2024-06-18 09:53:44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扎实推进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寄递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近日,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平安寄递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调取监控、查阅台账等方式,对邮政、顺丰、四通一达等多家快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器材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检查。为切实增强寄递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面对面与相关快递企业站点负责人、一线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向他们认真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引导从业人员筑牢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共同守护辖区寄递安全。

  最后,检查组强调县域内各寄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坚决将违禁药品、危爆危化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加强虚拟安全号码、隐私面单等应用,提升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寄递安全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深化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抓实前端治理,强化监督力度,筑牢寄递安全防线,积极构建寄递渠道全域立体治理新格局,助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瓜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