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R企业,是指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平台“ODR”系统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
近年来,榆中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打造“民呼必应+民呼快应”工作模式,拓展“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置”渠道,精心培育发展“ODR企业”,完善在线消费纠纷(ODR)投诉和处理功能,强化源头治理,高效化解消费纠纷,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ODR很方便,不用跑路就很快把问题解决了。”消费者樊女士在辖区某超市购买了发酵乳制品后,发现乳制品内部有异物,樊女士与商家协商未果,遂在12315互联网平台ODR企业绿色通道上提起投诉。该投诉件立即被分派到兰州庄园牧场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及时与樊女士联系,快速圆满解决了该问题。兰州庄园牧场有限公司作为县内本土企业,在ODR机制运行之初,第一时间申请成为ODR企业,本着“良心品质,服务客户”的价值观,安排专人负责调解纠纷,保证在第一时间受理、调解、反馈、回访,累计办理消费纠纷50余起,准确发挥了ODR企业在线快捷解决消费纠纷的示范作用,确保消费纠纷解决‘零跑腿’,切实提高了消费满意度。
“传统的消费纠纷调解模式,是由12315平台受理消费投诉,然后按属地管辖原则分层级分流转派给具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一起纠纷,快则3到5日,慢则10天半月甚至更长才可能得到解决。但采用ODR模式后,消费者可直接与企业进行协商,从源头解决消费纠纷,不仅简化了消费投诉的流转程序,还提高了维权时效性。”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负责人说。
自ODR机制运行以来,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自愿”原则,践行“和解在企业”的维权理念,培育了涵盖大型超市、寄递物流、旅游服务等消费领域的45家ODR企业,并引导经营者服务端口前移,变“调解”为“和解”,让消费者和商家能自主解决的纠纷做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办结。同时,主动加强对辖区ODR企业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ODR企业线上和解成功率。目前,已完成集中培训23次,主动上门送服务360余次,处理各类诉求3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ODR企业线上和解成功率达100%。
据悉,榆中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全国12315投诉举报处理平台对ODR工单进行督办催办,掌握并引导办理的速度和质量,适时、及时介入调解,为消费者和商家纾困解惑,真正实现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前端、和解在企业”,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杨国栋)
编辑:王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