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在敦煌法院七里镇法庭现场拿到工资的张某激动的说:“太感谢法院了,我都没有交诉讼费,你们就把我的事处理完了,我终于拿到我的工资了,谢谢你们”。
原来七里镇法庭立案人员收到一份起诉状,张某到李某家应聘保姆,在工作了十二天后,李某认为张某不能达到她的要求,便告诉张某不用再来了,后双方因工资结算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便将李某起诉到法院。
立案人员收到诉状后便给被告拨打电话了解案件事实,认为双方矛盾可以调解处理,不用走到诉讼程序。工作人员从双方的角度化解矛盾,经过两天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在七里镇法庭现场将1200余元工资支付给了张某。
近年来,敦煌法院七里镇法庭始终秉持着“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在哪里,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方式,高效化解各类纠纷,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抓前端、治未病”,促推诉源治理,切实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化实现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公信力。(马茹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