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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金塔县法院:婚姻家庭起纠纷 高效执行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4-09-02 10:07:07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法院高效执毕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案件执行完毕的同时还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9月,赵某某与杨某某由法院判决离婚,约定婚生子由父亲赵某某抚养,母亲杨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成年为止。判决生效后,杨某某未按照确定的期限给付抚养费,赵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主动电话联系办案法官,告知其不按期履行是因申请人不让她看孩子所致。了解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以孩子为情感纽带,注重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情绪稳定,分别从“法理”之外更多以“情理”去引导双方当事人,要以孩子为重,不要因抚养费问题对孩子造成再次伤害。最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当事人表示“婚姻好聚好散,该履行的义务一定会履行”,不会让孩子再次受到伤害。申请人赵某某同意杨某某可以定期探视孩子,被执行人杨某某也主动履行了案件款,此案圆满执毕。

  执行法官每一次耐心释法、每一次暖心执行,都是对司法为民理念的最好诠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更需注重情感疏导和心理疏导相结合,多从亲情、道德等角度寻找问题症结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苏博)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