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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法院:足不出户网上保全 充分保障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9-30 10:57:11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近日,玉门市法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网上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均在外省,因建设工程双方公司发生纠纷,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顺利执行,申请人想到了向玉门市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因申请人在外省,路途遥远,便主动联系法院寻求帮助。在玉门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申请人顺利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完成了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玉门市法院及时审核通过了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第一时间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当法院干警电话告知申请人已采取了保全措施时,申请人不禁感叹道:“真的能有这么快吗?网上申请保全真的太方便了!”

  随着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在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开始申请财产保全。为了降低人民群众保全、担保的成本,提高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了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通过该系统,当事人可以在网上进行非诉保全申请、诉中保全申请、提供担保、网上缴纳保全费等操作,进一步节约了诉讼成本,便于当事人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损失降到最低。截至目前,玉门市法院已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90件,其中有82件是网上申请保全案件,网上保全申请率91%,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保全效率。

  下一步,玉门市法院将加大对网上保全的宣传力度,持续推广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的应用,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信息化平台提交相关诉讼文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提升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获得感,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

来源:玉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