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以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为抓手,着力强化自然资源政策赋能。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关于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管理若干措施》,旨在推进兰州市存量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对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进行了优化,明确了户属空中花园、保温层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等11种不计容积率的情形,并对建设项目配建公服设施、停车位及保障房等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有效缓解了房地产企业配建压力,对促进兰州市房地产业转型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出台了《兰州市中心城区立体生态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统一规范立体生态住宅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中心城区立体生态住宅项目实施。《管理规定》从立体生态住宅项目的适用范围、建设标准、支持政策及管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通过政策创新鼓励房地产企业增加差异化产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住宅产品迭代更新,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审批、优服务、提效能,释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制度改革红利,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充分评估前两批豁免清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出台了《兰州市第三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本次新增了17类建设项目,明确11类项目“免于办理”、6类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精简了项目审批内容,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免办即享”的营商环境,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平急两用”工程建设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快速实施提供政策支撑。
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出台了《兰州市中心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从审批主体、审查重点、办理流程及批后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管理,切实解决乡村建设规划管控不到位、审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下一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要求,以推动自然资源“1+2+N”中心任务落实为抓手,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加强规划资源统筹,强化精准市场调控,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市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自然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