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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金塔县法院:久欠货款难执行 以物抵债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04 11:37:30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是在部分案件中当事人有心还款却无力偿还怎么办?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法院执行局用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挽回了当事人的财产损失。

  案情回顾:

  从2020年开始,李某在刘某的店里先后赊欠了价值3万元的商品,几年过去,李某的生意一年不如一年,实在无力偿还所欠刘某的货款。2023年8月,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李某承诺会在当年年底将欠款还清。后因李某迟迟拿不出钱,刘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李某均逃避不接电话,后经多方查找,了解到李某的困境,在与李某沟通后,李某说他还有大量积压货物,如果刘某同意,他愿意用货物抵顶案款。于是执行法官向刘某说明情况,刘某表示只要价格合适,他愿意接收货物。之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商好货物价格,以李某的积压货物抵顶了所欠刘某的案款。至此,两方的困难都得以解决,既处理了李某难以变现的货物,又帮助刘某挽回了损失,双方多年的积怨也得以化解。

  金塔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既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卸下沉重的债务包袱,让执行不失温情。下一步,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贡献司法力量。(朱娜)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