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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积极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 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5-04-09 11:46:04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榆中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形成“检察+行政”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良好格局。

  “生鲜奶”通常也叫生鲜乳,是未经杀菌、均质等工艺处理的原奶,市场上有部分生鲜乳以散装形式出售,俗称“铃铛奶”。检察干警在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生鲜乳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均存在较多问题,部分奶牛养殖场清运、处理奶畜排泄物、废弃物不到位,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等未及时进行清洗、消毒,部分养殖场以“铃铛奶”的形式销售时,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未办理或过期未重新办理的情形较为常见,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榆中县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后,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主动对接、沟通整改工作,协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鲜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生鲜乳在生产源头方面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对11个乡镇47家养殖户现场检查和问题隐患排查,对检察建议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养殖场限期完成整改,鼓励、引导养殖场规范经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清单式排查,规范整治生鲜乳销售摊点48处,按照相关国家检测标准对14家养殖场的生鲜乳进行检测,督促17名从事销售生鲜乳的人员和全县从事奶牛养殖生产的人员办理健康证,堵住生鲜乳销售环节监管漏洞,有效防范了人畜共患病风险的发生。

  此次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既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也凸显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独特价值。榆中县检察院将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的要求,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以“我管”促“都管”,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孙晓云)

 

编辑:王新强

来源:榆中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