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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金协会发布贷后催收业务指引

发布时间:2024-05-20 09:36:33 阅读:

  2024年5月15日,为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目前,该标准已通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当前催收业务亟须规范,考虑到标准发布还需一段时间,协会以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研制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后续待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替代《指引》。

  《指引》适用范围包括三类催收业务。首先是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其次是金融机构按照规定转让债权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债权受让方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催收业务;第三是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贷、个人非网络消费信贷(含信用卡类产品)贷后催收业务。

  对于投诉重灾区的催收时间,《指引》明确规定,通过发送短信、语音、5G 消息等方式开展催收作业的,应符合电信行业相关规范。双方已事先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从其约定。双方未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信息披露情况,《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应通过官方网站等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债务人向金融机构问询其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情况时,金融机构应如实、准确、及时告知。

  前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坦言,行业的重塑是需要整个的产业链条上的人一起来努力,前端和后端要协同,催收是一个环节,放贷也是一个环节,单靠收紧单个环节解决不了全部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以“减免债务”“代理退保”为代表的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持续蔓延,有的已形成有组织的黑色产业链、非法利益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针对代理投诉情况,《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和(或)第三方催收机构应核实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信息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代理行为不合法或无效的,金融机构和(或)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向投诉人告知代理行为不合法或无效,并提示可能的风险。(吴婧)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