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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直播”了吗?

发布时间:2024-09-02 09:24:02 阅读:

  “一家三口来,可以拍一号链接。”在一家民宿直播间内,主播并没有出镜,而是以口播的方式,介绍着周围环境和民宿内部情况。

  直播画面中,不断有游客和消费者出现,很多人的正脸都暴露在镜头下。

  带孩子到动物园玩耍,却成为动物的“背景板”;在健身房强身健体,却成为商家的“引流模特”;入住临海酒店享受暑期时光,却成为商家的“买家秀”……

  随着互联网直播行业的日益壮大及网红经济的快速发展,健身、旅游、吃喝、理发等越来越多的消费场景被搬进了直播间。除了专业的电商外,很多实体店商家、自媒体博主都成为了主播。而几乎所有的生活场景都可能构成直播的背景,可谓“万物皆可直播”。

  有的商家借助直播平台招揽生意,有的户外主播借助有吸引力的公共场所增加流量,但不少商家或主播并未在直播之时主动告知,导致普通人不小心“被直播”的现象时常发生。

  直播镜头频繁“入侵”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同时引发了不少争议及纠纷。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被直播”成了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

  普通人“被直播”现象普遍

  《法治周末》记者在某直播平台发现,大型商超、连锁酒店、商场、景区,甚至温泉度假村、水上乐园等都成为了“被直播”的重灾区,这些直播间几乎每时每刻都有普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入镜头,而他们的个人信息并未得到有效保护。

  家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张婷(化名)是一名瑜伽爱好者,她经常去家附近的一家瑜伽馆练习瑜伽。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在上课过程中,竟然有馆内员工一直在拍摄、直播学员上课的画面,并且此行为从未提前告知被拍摄的学员。

  “我认为练习瑜伽时的衣服着装和动作并不适合被直播。”张婷发现后,立即阻止了直播行为。尽管瑜伽馆老板承诺以后不在张婷的课上进行直播,但“之前造成的伤害让我感觉很难再信任这家店”。

  4月26日,《北京日报》发起“发现被直播你会怎么做”的投票,共有707人参与,其中有308票选择“立即制止,并告知对方不要再拍自己”,299票选择“赶紧躲开镜头”,仅有66票选择“无所谓,不太在意”。

  尽管惹人反感,甚至可能触及隐私、道德、法律的边界,但很多商家和主播依然我行我素,把镜头对准他人,想拍就拍。

  由于很多人都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直播”,成为“工具人”,所以主动追究商家、主播责任的案例很少;就算有人发现自己“被直播”,只要没造成立竿见影的影响,通常不会去“计较”;而即使有人想维权,当面对无休止的争执、劳心费力的取证,大多也会“半路放弃”。

  三种情况下直播可能构成侵权

  也有消费者“被直播”后,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20日发布了一篇题为《海上冲浪,我怎么稀里糊涂被直播了?》的文章,文中介绍了一个与直播相关的案件。2023年9月,小王和朋友们一起前往海南度假,在三亚海边购买了冲浪和拍摄服务。购买时商家承诺服务包含顾客冲浪时的照片及视频,全程不涉及任何直播。

  但在冲浪拍摄快结束时,小王无意间发现摄影师将自己与朋友身着泳装的一举一动于线上平台进行直播,且将直播链接分享在微信群里,浏览商家店铺页面的任何人都可以观看直播。小王便立马与商家交涉,双方协商无果后小王选择报警,经警方处理后,商家口头道歉并删除了视频,但拒绝给予经济补偿,于是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除法律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情形之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在线上平台对原告冲浪活动进行直播,其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故原告要求被告书面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小王主张的经济补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方式、时间长短、后果等因素,并结合原告所购项目的价格,法院酌定赔偿数额为500元。

  该案经办法官建议:普通民众一旦遇到“被直播”“被拍摄”等情况,可以立即要求对方停止侵害,采取删除相关视频等方式消除影响,并进行赔礼道歉,视频内容严重侵犯人格权利的,可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使用该视频进行谋利的,也可要求相关赔偿。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指出,普通民众发现“被直播”还应注意将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保存下来,如截图、录像等。随后可向直播平台投诉主播的侵权行为,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并对主播进行处理。若侵权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持续存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在公共场合进行直播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侵犯隐私权、引发肖像权纠纷、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的版权或知识产权。判定是否有侵权行为考虑三点:如果路人明确表示不希望被拍摄,但主播依然继续拍摄并传播,则涉嫌侵权;如果直播内容涉及路人的隐私信息,如具体位置、生活细节、个人身份信息等,则可能构成隐私权侵害;如果直播内容对路人产生了名誉损害、心理压力等负面影响,且未经许可,则可能构成侵权。”苟博程说。

  直播的边界体现在四方面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3-2024)》显示,2023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营收规模达2095亿元,用户数超过8亿人,截至今年3月,国内MCN机构数量超2.68万家,截至今年5月末,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超1.8亿个(多平台非去重数据)。

  全民直播时代,各个赛道都充斥着主播的影子,主播也绞尽脑汁开辟新的道路。然而,有一些地方是不可以进行直播的。

  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提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行为包括,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场所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拍摄或播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领域、影响到公共安全、社会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的,都不可以进行直播,“比如,治病救人的过程,进行流水线作业、在工地干活的场景,还有探凶宅、探索没有人住的房子等情况都是不可以进行直播的,有非常明显的侵权、违法违规行为。而在夜市、广场里直播,主播没有追着路人直播,只是在一个角落地方进行表演,路人也知道他在进行直播,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直播是不会侵害到他人权利的”。

  苟博程告诉记者,网络直播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他人隐私。直播的边界体现在4个方面:不传播违法违规内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利,避免未经许可的拍摄和传播;遵守公共场所的规章制度,不扰乱他人的正常秩序和生活;遵循社会道德规范,避免传播不良或有害信息。

  苟博程补充说,基于此,主播在公共场所进行直播时应注意:首先,尊重他人隐私,在直播过程中应避免对不愿意出现在镜头中的路人进行特写或长时间拍摄。在直播前可以提前告知周围人群,取得许可。其次,选择适合直播的公共场所,确保不影响他人的正常活动,不在法律禁止的区域(如政府机构)进行直播。最后,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一切可能引发纠纷或不必要麻烦的行为,遵守公共场所的规章制度。

  网络直播平台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苟博程表示,平台需要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不涉及违法内容。接收到侵权投诉后,尽快处理,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对用户的直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制定明确的直播行为规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通过平台公约、指引等方式,对用户进行引导和教育,传播合法合规的直播理念。

  为了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苟博程建议约束直播过程中可能越界的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实施细则,对直播过程中可能的侵权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并加强执法力度;直播平台应建立和加强内容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内容;鼓励公众对违规直播行为进行举报,形成社会监督的力量;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主播和观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管依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