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罪治理齐发力
简案快办提质效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打造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新模式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危险驾驶类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新模式,在用心用情办好“小案”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不断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实现人与案的最优匹配,通过业务熟练度的提升,打造危险驾驶案件批量办理模式。今年以来,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筛选分流,实现了对11批114件危险驾驶案件的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宣判。坚持优先适用速裁程序,压缩审查起诉期限,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的诉讼时间,至目前,此类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平均为4天,速裁程序适用率在98%以上。
严格司法,落实宽严相济。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延伸到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根据醉酒驾驶行为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行驶道路、速度、距离、危害结果等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模式下对3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最大程度体现了司法温情。
精准量刑,提升案件质效。全方位研读危险驾驶类案件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深入研究近年来玉门市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发案原因、特点,精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指控犯罪。在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明确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获得的从宽预期,提高指控犯罪的精准性。该模式下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5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100%。
普法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把加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13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剖析真实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彩册、悬挂横幅等方式,提醒群众拒绝酒驾,为平安玉门、法治玉门创建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