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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深化“四项举措” 筑牢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3-18 10:11:39

  “你们镇的案卷中没有安全首课记录,还有些措施使用文书没有附卷,表格填写不完整。”这是近期皋兰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在检查乡镇“走读式”谈话过程中指出的问题。

  近年来,皋兰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如履薄冰”的警惕性、“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不断抓好安全工作。

  强化理论学习抓安全。春节上班第一天,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办案安全学习,集中学习中纪委下发的关于办案安全的“两意见一通知”以及省市纪委安全办案的有关文件,加强办案安全教育,敲响办案安全警钟,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推动责任落实抓安全。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领导责任、专案组组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办案人员直接责任、安全员岗位责任、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责任“五个责任”,责任到人,知责于心,形成办案安全人人抓、经常抓的良好氛围。

  紧盯重点环节抓安全。坚持“规范运行、全程监管”的原则依纪依规办案。在谈话前要求核查组或审查调查组严格落实“安全首课”,组长主讲安全首课,切实做到不讲安全不办案,同时谈话组成员签订谈话安全承诺书。对被谈话人员做到“六必知”,详细制定谈话方案、安全预案和谈话提纲,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谈话。举办谈话室使用业务现场培训,对各镇、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办案人员进行实操培训40人次。

  加强监督检查抓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查阅案卷、回看录音录像、查阅审批手续、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全县各案件承办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6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的生命线,我们坚持把谈话安全防范作为重中之重,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全程可控,既要保证审查调查中立案数量、办案质量,也要保障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确保办案安全。”皋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金凤 张恩庭 )

来源:新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