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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文旅局:开展“先锋指数”评价考核 激励党员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24-04-09 13:07:13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中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文件精神,近日,榆中县文旅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2024年度第一季度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考核,以考评得分对党员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级的重要参考,引导激励党员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榆中县文旅局机关党支部根据要求,自2024年第一季度起开始实施。从党员信念、党员纪律、党员品行、党员作为四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考评,其中,基本权重80分,正向加分上限20分,负面扣分不设下限。综合得分为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考评各环节得分乘以相应权重之和。按照个人自评、民主测评、支部考评、亮分公示、结果反馈“五步走”程序开展。党员“先锋指数”得分排名将按季度进行公示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考核是加强党员管理、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了考评主体、考评程序、考评标准、奖惩措施等,有效调动了机关党员干部在各自工作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实现“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以党建引领促进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金爱萍)

 

编辑:王新强

来源:榆中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