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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公安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24-08-28 10:23:37

  8月25日15时许,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发现一只受伤鸟类,需要救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民警现场仔细检查,发现该鸟左侧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为防止该受伤鸟类二次受伤,民警立即与兰州野生动物救护站取得联系,安全将该受伤鸟类送至兰州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治。

  经救护站工作人员鉴别,该鸟类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自“夏季行动”以来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取得实效于近日警民携手共同救助一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皋兰公安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或拨打110,以便对其进行妥善安置。同时也警告那些猎捕者,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黄晓琴)

来源:新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