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协调努力,商家将4300元退款至投诉人账户,至此,郑女士的退费诉求在县市场监管局的积极调解下得到成功解决。
经了解,诉求人郑女士于2024年4月在夏官营镇某宾馆租赁房屋,一次性缴纳了相关费用,近期因个人原因需要退房,经与商家联系未能得到及时处理后,投诉至县市场监管局,希望帮助解决退款事宜。
接到投诉后,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投诉举报规定的程序以及时限,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针对投诉中的相关退费要求,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商家进行核算,通过讲政策讲道理等方式,执法人员与双方分别进行耐心沟通,一方面安抚郑女士情绪,解释租赁协议的相关约定事宜;另一方面也向该宾馆负责人强调用心服务的重要性,耐心解释郑女士退房的详细原因。经过多次不懈地协调努力,该宾馆迅速为郑女士办理了退房退款服务,挽回了4300元损失,投诉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调解人员表示衷心感谢。(杨国栋)
编辑:王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