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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检察院依靠人民监督员检察官助理为社区矫正工作“把好脉”

发布时间:2025-06-10 13:29:08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近日,榆中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社区矫正专门巡回检察工作,为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法治体检”,以监督促规范,在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的同时,增强司法公信力。

  聚焦重点环节 开展精准监督

  本次专门巡回检察聚焦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管工作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奖惩、经常跨市县审批等重要环节,巡回检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点验抽查等方式,对榆中县司法局及辖区20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重点核查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帮扶及执法程序规范性,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特殊对象档案逐案审查,确保重点人员监管无死角;针对日常报到记录、请销假审批、经常跨市县审批等易发风险点材料逐一核查,全面排查脱管、漏管、虚管隐患,切实维护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针对给予警告、训诫、存在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提请收监的情况进行专门全面核查,确保司法机关执法规范性。

  邀请实地参与 提升监督质效

  巡回检察期间,人民监督员以“第三方视角”参与监督,检察人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方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一同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以及通过查阅社区矫正人员台账、调取档案卷宗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管措施执行、请销假制度规范以及信息化核查监管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察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是否存在重新犯罪、脱管、漏管等问题,利用“信息化核查一体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打卡情况、实时轨迹进行了随机抽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人民监督员马转萍表示,通过参与此次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地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直观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希望社区矫正机构能够进一步完善执法保障,提升矫正质效。

  借助外脑力量 提高监督水平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特别注意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的要求”,本次巡回检察充分发挥本院聘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研判分析、联络推动和参谋助手作用。特邀检察官助理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对有关档案进行全面查阅,结合自身专业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进行指导、解释、说明,并就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同检察人员、司法人员共同研判,提升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专业化水平。

  “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能在本次检察工作中结合本职工作经验、发挥专业优势,为检察办案尽一份力,我深感荣幸。同时我也能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开展社区矫正专门巡回检察工作时,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尊严,又彰显了司法温情。”特邀检察官助理魏洁虎表示。

  多方联动研讨 凝聚工作合力

  就此次专门巡回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榆中县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召开座谈会议,共商共策解决方案,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助力县域社会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李石竹)

 

编辑:王新强

来源:榆中县委宣传部